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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要不要改为曼哈屯?| 圆桌论坛第032期

政治学人 政治学人 2021-04-25

回归生活的政治·圆桌论坛

第三十二期——

地名整改再探讨:

曼哈顿要不要改为曼哈屯?

问题发布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后,民政部等六部委于2018年1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日前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清理整治名单,以“大、洋、怪、重”的名称为整治对象,其中洋地名又是整治重点。于是,便出现了“曼哈顿”改为“曼哈屯”,“大桥”改为“桥”等案例,许多搞笑段子由此涌现,其必要性与实操性也得到社会热议。


微博网友搞笑段子


近日,民政部又发文强调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


本期24h圆桌讨论重点:

1.地名分类及背后的社会文化内涵;

2.地名权应该交给谁?政府、房地产商还是居民?

3.地名整改政策应该如何解读和实践?




嘉宾介绍


参与嘉宾:

刘永深

香港城市大学

公共政策

博士研究生



蔡荣

香港大学

城市规划与设计

博士研究生


张力伟

吉林大学

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


地名分类及背后的社会文化内涵


刘永深

要讨论地名更改与整治,我认为,首先要对地名的类型进行梳理。如果根据区域的“生产者”来划分的话,至少有这三种类型的地名,即:自然地名、公共地名和商业地名。自然地名,对应的是自然形成的、基本没有经过人工重建的地理区域,如山谷丘陵、江河湖海等;公共地名,对应的是以政府为主导发展起来的行政区域和公共物品,具有行政管理(如各级区划地名)或提供公共服务(道路桥梁、文体场馆等)的功能;而商业地名,则对应的是以开发商为主导发展起来的区域,这些区域通常伴随着消费的功能,如商业广场、商品房小区等。不同类型的区域及其地名,其涉及的主体都不太一样,其地名功能和命名逻辑也就不太相同。

其中,自然区域的命名通常遵循该区域的地理性质,尤其需要对不同的地理称谓有准确的界定,如同样都是指凸出的地形,但山、丘、岗、坡都分别有特定指向的地貌。而公共地名对应的区域和部件,由于是政府主导建造的,其命名通常包涵了政府赋予的使用功能,如大学城、科技城、金融高新区等,这无可厚非。但需要注意的是,包括部分自然区域在内的公共空间,都不可避免地被不同的社会群体所认知、使用,甚至是再生产。这时,这些区域空间的地名除了自然或政府赋予的初始功能以外,还产生了其独特的社会和文化内涵。

所以,对于这些地名的管理,我认为应该强调其历史延续性。尤其在当前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很多地方都被彻底推倒重建,很多历史地名也会随之消失。这时,在对“新城”及其内部的物品部件进行命名的时候,能否结合在这个区域原有的社会、历史、文化元素来延续某些有价值的地名呢?这样的做法,不仅保存了一批社会符号和文化遗产,使得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有更强的身份认同和社会归属感;同时还能有效维护城市的文化名片,而不至于使其成为一座日益富裕却日渐空虚的城市。

与公共地名不同,商业地名主要是基于市场逻辑而产生的。更狭义地说,这些商业地名伴随着开发商对商业项目进行包装美化的过程。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小区都建成西式风格,同时配以外国的地名来凸显其“洋气”。对于这种现象,我持中立和尊重的态度。但洋地名同样也具有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语境。如“诺丁山”一名被越来越多小区沿用,这一地名被同名的好莱坞电影赋予了浪漫的符号,但同时也是相传18世纪伦敦王公贵族密养情人的地方。

不同类型的地名有不同的的命名逻辑,其整治思路也就截然不同。但其中有一个通用的标准,那就是尊重地名蕴含的社会性和文化性。通过对历史文化地名的延续,使得我们的城市在时间的维度上更加饱满。尤其,有些地名,如鸡洲、猪乸岗、鸭鸠山,它们虽然怪,但却有趣。如果想知道它们为何有趣?我们不妨沿着历史的长廊往回追溯探寻吧。


一、地名文化内涵的边界在哪里?

张力伟

请问刘博士,起洋名应不应该有度?

我认为,洋地名作为舶来品,其使用应该是非常谨慎而有度的。一方面,正如我前面“观点阐述”第二段所说,需要对这些洋地名背后的社会文化内涵有充分的了解;另一方面,洋地名在本地情境的使用,也应考虑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正如哈尔滨的埃德蒙顿路,这一地名就恰如其分地记录了一段重要历史,它已经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标识,也更是文化符号。这种洋地名应该被保护和延续。但是,很多楼盘小区在没有充分论证的情况下,盲目而机械地照搬某些地名,这种情况不仅没有增添特色,反而有画蛇添足的嫌疑。

刘永深


二、经济利益与文化价值是矛盾的吗?

蔡荣

刘博士,我很认同你所说的不同类型的地名应遵循不同的命名逻辑,你对地名应承载的历史意义的说明也让我更加理解人们对地理区域的认知和使用是一个不断累积和路径依赖的长期过程。

蔡荣

我的问题是,虽然历史很重要,但并非所有的行动者都会重视一个地区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比如说开发商,他们可能更加看重一块土地的资本积累作用,那么文化价值又如何有机会体现呢?

蔡博士提到的正是目前的一个社会问题,即政府和开发商在城市建设和更新的过程中,往往倾向于攫取短期的利益回报,而忽视了长远利益的考量。其实,文化本身也是一种资本的形式,如果运用恰当,文化资本是可以被转化为巨大的经济资本的。有一个较为成功的例子,佛山市有一个商业地产项目叫岭南新天地,它是基于原有的祖庙东华里片区的传统建筑改建而成的商业区域,里面不仅进驻了各大商业品牌,而且还穿插着佛山本土文化的介绍和传统建筑的呈现。我认为这是一个文化资本驱动经济资本的成功案例。但“岭南新天地”的命名,我个人觉得有点太“大”。岭南的概念很宽泛,何不多采用佛山乃至东华里原有的文化元素来命名呢? 

刘永深


从地名权归谁看地名整治问题


蔡荣

从公布的政策文本来看,2018年底六部委联合印发的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主要针对的是两种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地区。一类是以居民区、商业区为代表的出让土地,另一类是以道路、街巷为代表的用于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用途的划拨土地。我个人比较关注前者的管理问题, 因此下面的讨论将主要围绕居民区和商业区的地名整治问题进行。

我们是否需要依靠自上而下运动式治理的方式规范和更替地名?我认为并不一定需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楼盘的命名权归属于谁。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也拥有了对其地上建筑物的使用权,包括命名权。当大部分的地上建筑物卖给消费者时,该小区或商用楼的命名权则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如果要更替开发商当初所起的名字,则要获得一定比例的业主许可才可以更改。

其次,如果只是简单粗暴地要求楼盘更换名称,而不是从源头培育国民对本土文化的兴趣和自信,我认为更改地名的效果不会太明显。根据蒂布特(Tiebout)提出的用脚投票(voting by feet)模型,作为消费者的业主可以根据自己对小区名称的偏好自由选择居住的小区,因此楼盘名称的西化和洋化实际上反映了住房市场上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和体现了开发商所构建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和消费品味,是一个全球化思潮影响下,基于供需关系所产生的市场结果。市场的确偶尔会失灵,但不是所有的失灵都可以为政府干预提供合理性。

再者,从后结构主义的角度来看待地名更替问题,楼盘的地名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比起一个洋化或者是中化的小区名字,他们更关心的恐怕是这个小区的外部是否有可达性高的公共交通、医疗设施、教育资源,小区内部是否有良好的建成环境和治理水平,这些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资源可能才是真正决定他们的日常出行、子女教育、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结构性因素。

那么,究竟该由谁来决定地名?我们依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土地性质属于划拨且出于公共用途的土地,地方政府应当责无旁贷地成为决定地名的主力。对于已经建成的道路、街巷,如果核实有更替地名的必要,需要征求政府内部的相关部门,比如说民政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专业意见。对于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居民区和商业区,则应当在合理范围内赋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权,让土地的使用者及其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者去决定地名。


业主是否可以参加地名更改?

刘永深

让市场和居民参与小区地名的更改,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做法。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居民对于这种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不高,如何动员他们的积极性?

让市场和业主(而不是居民)参与小区地名的更改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需要建立在有相对完善的市场机制,以及业主群体具有相对强烈的产权意识的基础上。只有当他们都意识到,地名是对他们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经济价值有影响的时候,他们的参与才会积极起来。

蔡荣


地名整改政策的解读与执行


张力伟

最近的改名事件和前些年搞出来的“拆墙运动”具有很相似的地方,其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在解读或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我们来看,政策文件全称是《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所以目标对象应该是地名,但目前地方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只要是与大、洋、怪、重有关的名字,全部取缔,不留情面。所以出现了维也纳大酒店的抗议事件。

简单地看,“改名”依然反映出目前国家治理的一个逻辑,即政策过于宏观模糊,上级只告诉你什么“不对”,对于“对”的标准却讳莫如深。下级为了防止犯错,矫枉就必须过正,反正做过了比做错了好。或许决策者没有想到,简单的改名要求会耗费大量的经济社会成本以及极大的社会舆情,这也反映出国家治理决策过程中对决策成本与预期的判断能力仍有待提高。因而,民政部紧急发文防止随意扩大改名范围,不过对于什么是随意扩大,还得需要下级自己把握。

客观地看,改名的政策要求是合理的,毕竟中国总去搞一些西方名字不太好听。很多人反驳说美国有广州路,的确,我在美国也见到了北京路,但是我也没看见美国哪个小区或者楼盘叫“Beijing Residence Area”“Chang'an Plaza”之类。话说回来,从语言语音的角度讲,西方名字听起来确实要好听,比如麦当劳怎么也比金拱门好听,小区叫“香榭丽舍”也的确挺典雅的,为什么很多小区或者商家不叫取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名字?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很多东西政治印记、文化印记、时代印记太明显了,并且我们本身对于传统的一些东西也保持着偏见。例如柏林有一条商业街叫选帝侯大街,那么你管王府井叫诸侯大道,总会觉得怪怪的。

所以,改名要有度,而这个度不能靠执行者来猜,而是要决策者来解释。正如我们谈的责任政府(accountable government)的核心要素就是“解释”(account)。所谓解释,要清晰地说明政策的由来、政策的内容与执行的范围和标准。正如要求改地名,那么什么是地名,酒店名称到底算不算地名,这些都要解释清楚。另外,既然我们要文化自信,那么也得文化包容,也要分清哪些名字可以叫、哪些不可以。例如哈尔滨有一条埃德蒙顿路,这其实因为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是哈尔滨的友好城市,这种纯粹取材于西方的地名该不该改,以及为什么该或者不该,都得拿出依据和道理。否则就好比你告诉人家你想吃饭,人家问你吃什么,你说吃好吃的,什么是好吃的你又不说。然后人家给你做了道蒸排骨,你却又说人家做的太油腻,这就有点霸道了。


一、地名整改出现了什么问题?

刘永深

请教张博士,地名整治的政策目标和路径模糊,确实是很突出的弊病,那么你觉得有哪些政策工具可以在有效整治地名的同时,能兼顾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呢?

这其实就是政策制定过程中信息不充分的问题,没有做到调研。还是好比做饭,政策制定者要求大家都吃肉,那么考虑和尚的感受了吗?没有充分信息的政策都是伪证策。这也是目前政府决策不系统的表现,核心还是政府治理水平不行。

张力伟


二、地名整改怎么做:向上集权还是向下放权?

蔡荣

张博士,我很认同你从政府治理的角度来理解目前地名整改行动过程中出现的上级政策意图和下级政策执行之间的不一致问题。其实不仅仅是在地名调整,在几乎其他政策领域,这种上级政策制定过于宽泛,而将一定的政策解读权和执行权下放给地方的做法都是非常常见的。

蔡荣

针对此,你提出了一个应对办法,即改名与否应该要让政策制定者去解释,而不是由执行者去猜,但我个人觉得这种将决定权完全交由上级政府的办法似乎不太实际,因为除了地名整改外,上级政府还有各方各面的工作要去处理,恐怕很难对所有需执行的政策进行准确又接地气的解释,而且也会削弱政策执行者的积极性。

蔡博士,政策者不能只制定政策然后就当甩手掌柜,如果真的精力有限就不要头脑发热地胡搞乱搞,既然有制定政策的权力,也就有解释政策的责任。还是我举的例子,一个人想吃饭又不告诉做饭的吃什么,做饭的做出来吃饭的还不满意,这最后又有谁有积极性?

张力伟

对于这个问题,要么完全赋权于下,要么完全收权于上,要么就建立起完善的组织沟通机制,政策制定者既不能瞎指挥,执行者也不能瞎干。如果以政府精力有限为推脱理由,那么政府以后做什么都可以说精力有限,这样的话上级政府就什么都别做了。

张力伟

蔡荣

张博士的解释十分生动,但国家治理远比吃饭要复杂得多,政策的合理制定和执行需要各个层级和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似乎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解决的问题。集权和放权也不是一个完全1和0的二元选择,我想应该是在这个1和0之间还有很多可能。您觉得在目前的政府治理水平下,应该如何完善地名整治行动呢?

所以说,吃饭有时候都这么麻烦,更别说国家治理这种问题了。目前政府决策就是以简单思维应对复杂性问题。从这个政策来看,联动更是无从谈起了。其实您的问题您自己就已经回答了,既然我们不能武断地在0和1之间选择,那么制定政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联动起来,考虑一下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考虑一下民众的意见,既然是多中心,那么就得整合不同层级的不同主体,这也就是现代治理决策的麻烦所在。

张力伟

中国治理的复杂性太大了,所以一项政策能不能合理、合情、合意,就得平衡很多关系,如果为了省事,那就一刀切,如果为了有效,那就多耗费耗费心力。既想不干活,还想拿好处,天下哪有这种好事。

张力伟


主持人总结

朝菌:

本期论坛开始于对地名本身的分类及内涵的讨论,不同类别地名的功能和命名逻辑不同,在物理空间标识之外,地名更有社会及文化内涵,它有其内在的历史性,而传承这种历史也并不一定会与经济效益矛盾。在此基础上,地名的归属权是论坛的第二个焦点,地名更改的必要性值得商榷,而业主也应当有决定地名的自主权,但自主权如何激活则留待进一步讨论。最后,论坛进一步从地名整改政策出发,政府治理的逻辑与传达的指令不够清晰,如何去把握这个度,并非简单的向上集权或向下放权即可解决的,而需要整合不同层级的不同主体。

但再去看那些纷繁复杂的地名,比如中央海景大道商业街、钓鱼台别墅、奥林匹克花园,这些元素背后,我们究竟是丢失了历史传统还是多元包容的接纳与开放?

论坛围绕地名本身、归属权及政治实践三个方面,对于地名整改政策进行反思。至于怎么理解整改行动,什么样的治理思路更高效,什么样的政策实践更具体,我们也期待各位读者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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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朝    菌

编    辑:赖镇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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